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城)建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認真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疫情防控和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房屋市政工程開復工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及省安委辦安全生產督查檢查年度工作安排,經研究定于2020年5-6月份在全省開展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大檢查。
一、檢查范圍
全省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
二、檢查方式
采取企業全數自查、縣(市)區普查、市(州)抽查和省廳督查的方式進行。縣(市)區級住建部門對轄區域內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進行全覆蓋排查,市(州)住建部門對轄區域內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進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0%。
省廳的督查范圍為每市(州)1個中心城區及其下轄的2個縣(市),每個縣(市)區各隨機抽查2個在建工程項目,神農架林區、仙桃、天門、潛江各隨機抽查2個在建工程項目。武漢市抽查市管城市軌道交通及大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各1個,另外抽查4個區,每個區抽查2個在建工程項目。
2018年以來發生事故建筑施工企業的工程項目為本次督查檢查的重點對象。
三、檢查內容
(一)疫情防控。各地住建部門對復開工房屋市政工程項目疫情防控監管責任履行情況。工程項目成立疫情防控小組,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應急處置預案制定,疫情防控設施物資配備,員工健康排查等防控措施落實情況。
(二)工程質量安全。各地住建部門貫徹落實工程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情況,開展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履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職責情況。建筑企業、工程項目執行質量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貫徹落實《工程質量安全手冊》等情況。重點檢查工程實體質量,工程質量檢測市場監管,高支模、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危大工程管理。
(三)揚塵防治。各地住建部門貫徹落實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揚塵防治工作情況,施工現場揚塵防治“六化”措施落實情況。
四、督查時間及分組
省廳督查時間為2020年5月18日-6月12日,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調整檢查時間安排。
督查分4個組,每組組長1名,質量、安全專家各1~2名,檢查專家從湖北省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具體分組情況如下:
第一組組長唐先國(18971169328),聯絡員郭陸(18602762266),張程,質量專家1名,督查黃石、鄂州、黃岡、咸寧;
第二組組長帥元新(18627748777),聯絡員魯勇(13971325856),質量安全專家各1名,督查潛江、荊州、荊門、恩施;
第三組組長董文斌(15871815920),張雨梅,聯絡員陸亞飛(15871864760),質量專家1名,督查孝感、宜昌、天門、仙桃;
第四組組長周偉(13886039890),聯絡員蔡濟(13797231685),質量安全專家各1名,督查隨州、襄陽、十堰、神農架林區。
對武漢市的督查分兩個組進行,分別由王志勇、楊碧華帶隊,督查工作于6月12日前結束,具體督查時間另行通知。
五、有關要求
(一)各地住建部門要高度重視復開工質量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督促企業認真開展自查,組織縣(市)區排查、市(州)抽查,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疫情防控責任有效落實。各受檢地區要向督查組提供書面匯報材料,內容包括疫情防控、質量安全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二)各組聯絡員負責對接受檢市(州)有關部門、安排檢查行程、聯絡專家和收集檢查資料等,督查任務完成后,形成各小組檢查報告,隨同檢查資料一并交質安總站。各組在進行工程項目安全檢查過程中,應全過程使用“湖北省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系統”APP進行檢查。
(三)各督查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以書面形式反饋給當地主管部門和有關企業,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議。檢查期間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精神和我省實施辦法,輕車簡從、突出實效。
附件:
1. 工程質量工作情況檢查表
2.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及揚塵防治檢查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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