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省城市補短板強功能工程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湖北省水利補短板強功能工程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湖北省新一輪高標準農田建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0年8月28日
湖北省城市補短板強功能工程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建設管理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著力解決城市病等突出問題,不斷提升城市環境治理、人民生活質量、城市競爭力,建設和諧宜居、富有活力、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疫后重振補短板強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發〔2020〕19號)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一)三年目標。
全省縣以上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99%以上;設區城市建成區基本無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h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完成率達到60%以上。全省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生活垃圾焚燒比例達70%以上;縣以上城市全部具備廚余(餐廚)垃圾資源化處理能力;設區城市具備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能力,建成區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至少1個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武漢、襄陽、宜昌建成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縣以上城市建成區平均道路密度達到8公里/平方公里。開工建設城市地下綜合管廊150公里以上。全省設區城市建成區4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其他城市3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易澇點整治全部完成。老舊小區改造開工7500個以上,完工5000個以上。城市建成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2平方米,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40%以上。全省城市供水普及率、燃氣普及率分別達到99%和98%以上,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下。
(二)分年度目標。
到2020年底,設區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沿江設區城市建成區基本無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縣以上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不低于95%;開工建設城市地下綜合管廊50公里以上,開工老舊小區改造項目2530個。武漢市、宜昌市建成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到2021年底,全省設區城市建成區基本無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不低于98%;生活垃圾焚燒比例達65%以上;全省開工建設城市地下綜合管廊100公里以上,開工老舊小區改造項目5000個以上。
到2022年底,全省縣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99%以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生活垃圾焚燒比例達70%以上;縣以上城市建成區平均道路密度達到8公里/平方公里??h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完成率達到60%以上。開工建設城市地下綜合管廊150公里以上,老舊小區改造開工7500個以上,完工5000個以上。設區城市建成區4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其他城市3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易澇點整治全部完成。城市建成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2平方米,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40%以上。城市供水普及率、燃氣普及率分別達到99%和98%以上,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下。縣以上城市全部具備廚余(餐廚)垃圾資源化處理能力;設區城市具備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能力,建成區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至少1個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襄陽市建成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二、重點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補老舊城區短板。著力解決城市老舊小區臟亂差、基礎設施不完善、背街小巷衛生環境等問題,謀劃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背街小巷綜合整治、園林綠化等方面的重點項目。(牽頭單位:省住建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市、縣兩級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市、縣兩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二)補排水防澇短板。著力解決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不完善,抽排能力不足、排水管道不健全、城市易澇點整治不到位等問題,謀劃推進城市排水管網、排水泵站、調蓄設施、易澇點整治、海綿城市建設等方面的重點項目。城市新城新區以及新建道路、廣場、公園綠地、河道整治等項目嚴格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和方法,老城區結合舊城改造、易澇片區整治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等項目逐步實施。(牽頭單位:省住建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應急廳)
(三)補污水收集處理短板。著力解決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不足、配套管網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到位、污泥處理處置缺失等問題,謀劃推進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配套管網建設、雨污分流改造、污泥處理處置、黑臭水體治理等方面的重點項目。(牽頭單位:省住建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
(四)補齊生活垃圾收集處理短板。著力解決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能力不足、收集轉運體系不完善問題,謀劃推進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體系、廚余(餐廚)垃圾資源化處理、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老舊填埋場整治和生態修復等方面的重點項目。(牽頭單位:省住建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
(五)補供水供氣短板。著力解決城市供水供氣設施能力不足、管網老舊、供水管網漏損率高等問題,謀劃推進城市供水廠改造、老舊供水供氣管網改造、供水分區計量、城市燃氣儲備調峰設施、城市集中供暖及管網設施等方面的重點項目。(牽頭單位:省住建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
(六)補地下綜合管廊短板。著力解決城市地下綜合管廊體系不完善、入廊率不高、管理機制不健全、馬路拉鏈等問題,謀劃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綜合管溝等重點項目。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的新建道路要同步建設綜合管廊,對老城區管網進行綜合改造。凡建有地下綜合管廊的區域,各類管線必須全部入廊,管廊覆蓋區域不得新建管線。管廊實行有償使用,建立合理的收費機制。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和運營地下綜合管廊。(牽頭單位:省住建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
(七)補道路交通短板。著力解決城市路網密度不足、微循環不暢通、主次干道斷頭路、公共停車設施不足等問題,謀劃推進城市道路建設、橋梁隧道、快速路、公共停車場等方面的重點項目。(牽頭單位:省住建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
(八)補公共體育設施短板。謀劃推進一批大型公共體育場館新建和改擴建項目,使全省所有縣(市、區)達到“一場兩館”(一個標準體育場、一個不少于3000座體育館、一個游泳館)的標準,提升全省公共體育設施水平。(牽頭單位:省體育局;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
三、實施步驟
(一)項目謀劃階段(2020年7月-9月)。指導各地根據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結合地方實際,對重大項目進行再次梳理,按照債券資金使用要求,對一般債和專項債舉債額度進行摸底確認,抓緊編制項目實施方案,為項目實施夯實前期工作基礎。
(二)項目實施階段(2020年9月-2022年9月)。各市縣按照一般債和專項債的申報程序,對符合發行條件的項目抓緊組織申報,同時積極向國家和省申報有關預算投資和專項資金支持,加快項目建設,確保完成行動方案規定的目標任務。
(三)項目驗收階段(2022年9月-12月)。各市縣對照行動方案開展自查,對標對表補短板,確保主要任務不漏項。組織完成項目驗收,對行動方案實施情況開展績效評價。
四、資金籌措安排
全省各地共謀劃補短板項目1484個,估算總投資2409.81億元(城市基礎設施2295.96億元,公共體育設施113.85億元),其中,老舊城區補短板項目396個,297.03億元;排水防澇補短板項目209個,418.39億元;污水收集處理補短板項目234個,537.49億元;生活垃圾收集處理補短板項目68個,118.62億元;供水供氣補短板項目189個,344.11億元;地下綜合管廊補短板項目28個,121.63億元;道路交通補短板項目299個,458.69億元;公共體育設施補短板61個,113.85億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縣人民政府要落實主體責任,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省住建廳要做好統籌協調工作,搭建城市補短板建設項目信息系統,建立項目謀劃庫、實施庫、建成庫,對入庫項目實行月調度、季通報、年排名,排名結果全省通報。會同省直相關部門,結合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入庫項目提供綠色通道,采取并聯審批、告知承諾等措施,提高審批效率。省直相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在資金、技術、政策上予以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資金支持。省政府每年根據各地入庫項目情況和項目實施進度,轉貸債券資金提供支持。省直相關部門積極配合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對接國家相關部委爭取中央專項資金支持,組織、指導各地申報、使用專項債券。充分運用市場機制,依托地方投融資平臺,加強與社會資本的合作。積極利用基礎設施信托投資基金和企業債券融資等直接融資的方式擴大融資渠道。
(三)加強項目統籌。各地要合理安排項目建設時序,加強不同類型項目之間的統籌協調。城市各類管網、管廊項目要與城市道路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驗收。各類管網建設項目要與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充分對接,能入盡入。各類地下工程項目要做好統籌安排,科學制定施工方案。鼓勵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成片打捆,與背街小巷改造和城市更新等項目統籌實施。
(四)加強督導考核。加強對入庫項目實施情況的督查,采取暗訪、調研、座談等方式,結合信息化手段,及時了解各地項目謀劃和實施推進情況。對項目謀劃科學、項目推進有力的進行通報表揚,并在“以獎代補”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對項目謀劃不積極,實施推進滯后的約談問責。
(五)引導公眾參與。各地要充分發動群眾參與,搭建公眾信息平臺,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建議,凝聚社會共識。充分運用電視、廣播、紙媒、網絡、微博、微信等多種載體,加大輿論宣傳引導力度,營造良好氛圍。
湖北省水利補短板強功能工程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方針,著力解決防汛排澇、水資源配置、農村飲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按照“除險保安、排灌結合、生態改善、功能提升”的原則,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疫后重振補短板強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發〔2020〕19號)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一)三年總目標。
結合省“十四五”規劃編制,實施新一輪水利補短板工程,加固堤防3100公里,治理崩岸268公里,進一步完善長江、漢江防洪工程體系,確保重點中小河流防洪標準達到10-30年一遇,主要湖泊防洪標準達到10-50年一遇,重點易澇地區排澇標準達到10-20年一遇,大中型病險水庫水閘安全隱患基本消除,山洪災害防治能力進一步提高,全省洪澇災害總體可防可控;重點推進鄂北二期等一批重大引調水和水源工程,逐步形成多元互補水資源配置格局,徹底解決鄂北地區“旱包子”問題;改善、新增和恢復灌溉面積500萬畝,提高灌區現代化水平;新增或改善農村供水人口1000萬人,提高農村供水保障水平。
(二)分年度目標。
2020年,實施碾盤山水利水電樞紐工程、華陽河蓄滯洪區西隔堤加固工程、7個長江中下游崩岸治理工程、15條中小河流治理項目、12座大中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11條重點山洪溝防洪治理,加固堤防500公里;實施十堰中心城區水資源配置工程,啟動10座新建中小型水庫建設;實施70個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工程,推進3個河湖水系綜合整治工程,改善灌溉面積183萬畝;實施11個農村飲水提標升級工程。
2021年,啟動鄂北二期工程、姚家平水利水電樞紐工程、杜家臺分蓄洪區蓄滯洪和安全建設工程、洪湖東分塊蓄洪區安全建設工程和10個主要湖泊防洪達標工程建設,實施富水等6條支流、20條中小河流治理、7個長江中下游崩岸治理工程、15座大中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13條重點山洪溝防洪治理及氣象水文補短板項目,加固堤防1300公里;啟動引江補漢工程、11座新建中小型水庫建設,實施竹溪縣南北水系連通工程;啟動30處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和29座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實施漳河、東風渠等灌區現代化改造和20個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改善灌溉面積150萬畝;實施40個農村飲水提標升級工程。
2022年,啟動華陽河蓄滯洪區建設工程、12個主要湖泊防洪達標工程建設,實施7條支流、19條中小河流治理、5個長江中下游崩岸治理工程,17座大中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14條重點山洪溝防洪治理,加固堤防1200公里;啟動引隆補水工程、9座新建中小型水庫建設;啟動蘄水灌區、浮橋河灌區、太湖港灌區擴建工程、33處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和20座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工程建設,實施引丹等灌區現代化改造和20個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改善灌溉面積167萬畝;實施28個農村飲水提標升級工程。
二、重點任務及責任分工
水利補短板重點任務是加快推進我省納入全國150項新開工重大水利工程實施方案的重大項目開工建設,重點實施完成洪澇災害防御補短板工程,結合“十四五”規劃統籌推進抗旱補短板工程等項目建設。重點項目主要包括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引調水及骨干水源工程建設、排灌工程續建改造、農村飲水提標升級工程,具體分為四類:
(一)國家重大水利工程項目。主要包括:引江補漢工程、鄂北二期、杜家臺分蓄洪區蓄滯洪區和安全建設工程、洪湖東分塊安轉工程、華陽河西隔堤加固、華陽河蓄滯洪區建設工程、姚家平水利樞紐工程、蘄水灌區擴建、大型灌區現代化改造等9個已納入2020-2022年全國新開工重大水利工程實施方案的項目,總投資約1050億元。(牽頭單位:省水利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相關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抗旱補短板項目。主要包括:引調水及骨干水源工程(2個引調水工程、30個新建中小型水庫)、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工程(110處重點中型灌區節水改造,3個農村水系綜合整治)、3個灌溉泵站更新改造,33個農村飲水提標升級項目,總投資約146億元。(牽頭單位:省水利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相關市、州、縣人民政府)
(三)洪澇災害防御補短板項目。主要包括:重點中小河流系統治理(含12條主要支流,54條中小河流,山洪溝治理及氣象水文補短板項目),重要性控制性閘站改造(含60處大中型排澇泵站擴容改造,49座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主要湖泊防洪達標工程(22個主要湖泊加固),骨干防洪工程提升(44座大中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總投資約271億元。(牽頭單位:省水利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氣象局,相關市、州、縣人民政府)
(四)其他項目。主要包括:擬爭取水利部“十四五”發展規劃的項目、碾盤山水利水電樞紐、漢江堤防治理等其他57個項目,總投資約264億元。(牽頭單位:省水利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相關市、州、縣人民政府)
三、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各地按照省政府疫后重振補短板強功能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梳理項目清單,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保障工程順利開工建設。
(二)全面建設階段(2020年11月至2022年11月)。各地對照目標任務,制定年度實施計劃,積極籌措項目建設資金,加強統籌協調,保障工程順利實施,精心組織,確保完成補短板工程建設任務。
(三)考核總結階段(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采取縣(市、區)自查,部門抽查的方式,對照目標任務查漏補缺,總結水利補短板項目三年建設成效和經驗。
四、資金籌措安排
水利補短板項目共127項(其中打捆項目10個),估算總投資1731億元,其中,國家重大水利項目9個1050億元;抗旱補短板項目43個146億元;洪澇災害防御補短板項目18個271億元;其他項目57個264億元。水利補短板項目投資來源,除按照現有投資政策積極爭取中央資金,省級給予適當補助外,其余部分由市縣通過申請使用地方政府債券、銀行貸款、社會資本融資等方式多渠道統籌落實,保障水利補短板工程建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水利廳組建工作專班,加強對水利補短板工作統籌指導。各地、各項目法人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目標責任制、績效評價制和問責制,加強組織實施,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清單,層層傳導壓力,壓實責任,確保按期保質完成水利補短板建設任務。
(二)謀劃推動前期工作。水利補短板項目實行動態管理,各地要根據本地區水旱災害防御薄弱環節,進一步梳理補短板任務目標,完善項目清單。做好項目前期論證,妥善解決好工程建設中的生態環境保護、移民征地、利益協調等問題。加大前期工作經費投入和工作力度,提高前期工作質量。省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前期工作指導,加快項目審批進度,提高項目立項效率。
(三)積極籌措資金。各地要建立完善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大力拓寬投融資渠道,保障項目建設資金需求。省水利廳要對接落實好中央支持湖北一攬子政策,積極跟蹤國家“十四五”水利投資政策,會同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爭取國家對水利補短板項目中央補助資金。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要支持指導市縣申報使用地方政府債券,并將水利補短板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債券申報使用范圍。
(四)加強工程建設管理。各地要嚴格實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度和竣工驗收制,加強項目建設全過程管理,健全工程質量體系。嚴格落實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要強化水利補短板督促指導工作機制,定期召開工作調度會、推進會,及時掌握工程建設進度,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分析原因、提出對策,幫助督促項目法人解決問題,保證工程建設進度。要切實管好用好項目建設資金,確保工程質量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湖北省新一輪高標準農田建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
為加快高標準農田建設,切實提高農田防災抗災減災能力和綜合生產能力,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疫后重振補短板強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發〔2020〕19號)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圍繞提升糧食產能,按照“國家到2020年建成8億畝高標準農田,到2022年建成10億畝高標準農田”的總體目標和《湖北省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到2022年底全省高標準農田面積達到4181萬畝以上的目標,謀劃我省三年目標任務。2020-2022年,全省每年計劃新建高標準農田340萬畝,共計1020萬畝,畝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全省土地產出率、水土資源利用率進一步提升,帶動農業機械化提檔升級,農業綠色發展水平顯著提高,農田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二、重點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田塊整治工程。按照平原區集中連片面積不低于3000畝、山丘區集中連片面積不低于1000畝進行整治。根據不同區域地形地貌、作物種類、機械作業和灌溉排水效率,合理劃分和適度歸并田塊。項目建成后,農田土體厚度達到50厘米以上,水田耕作層厚度在20厘米左右,水澆地和旱地耕作層厚度在25厘米以上,丘陵區梯田化率高于90%。(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二)土壤改良工程。通過工程、生物、化學等方法,治理過沙或過黏土壤、酸化土壤,提高耕地質量水平。根據不同區域生產條件,推廣合理輪作模式,減輕連作障礙,改善土壤生態環境。實施測土配方施肥,促進土壤養分平衡。項目建成后,土壤有機質含量達到每公斤12克以上,土壤酸堿度在5.5~7.5。(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
(三)灌溉和排水工程??茖W規劃建設田間灌排工程,因地制宜配套小型水源工程,建設和改造灌排渠(管、溝)道及渠系建筑物,推廣渠道防滲、管道輸水灌溉和噴微灌等節水措施。項目建成后,灌溉保障率不低于75%,排水標準達到10年一遇,1~3日暴雨3~5日排至作物耐淹水深。(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水利廳)
(四)田間道路工程。按照生產需要和農業機械化要求,優化機耕路、生產路布局,整修田間道路。機耕路寬度3~6米,生產路寬度不超過3米,合理建設附屬設施。項目建成后,田間道路直通田塊數占田塊總數的比例,平原區達到100%,山丘區達到90%以上,到2022年底全省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72%以上。(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五)農田防護和生態環境保護工程。根據因害設防原則,對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護工程進行合理布局,完善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護體系,積極開展綠色農田建設試點。項目建成后,區域內受防護的農田面積比例高于90%。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優化村莊生態、生產、生活空間布局,對5000個美麗鄉村建設示范村內農田,符合建設條件的地塊全部進行高標準化改造,實現生態、生產和生活相協調。(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林業局)
(六)農田輸配電工程。重點建設10千伏以下的輸配線路、變壓器、配電箱等。對適宜電力灌排和信息化的農田,鋪設高壓和低壓輸電線路,為泵站、機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電力保障。配套建設有線寬帶、5G通訊等信息基礎設施,為智慧農業提供信息基礎保障。(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能源局)、省經信廳、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
(七)科技服務工程。加強高標準農田耕地質量監測,跟蹤監測耕地質量變化情況,推廣免耕少耕等技術措施,保護和持續提升耕地質量。大力推進數字農業、良種良法良機、科學施肥、病蟲害綜合防治等農業科技應用。項目建成后,科學施肥施藥技術基本全覆蓋,良種覆蓋率明顯提高。(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農科院、省農業發展中心)
(八)管護利用工程。對接全國農田建設綜合監管系統,全面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信息統一上圖入庫。落實高標準農田管護主體和責任,引導新型經營主體參與高標準農田設施運行管護,健全管護制度,落實管護資金。及時修復損毀工程,確保建成的高標準農田持續發揮效益。(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
三、實施步驟
(一)項目立項。省農業農村廳于當年3月前,將農業農村部下達我省的高標準農田年度建設任務,分解下達到各縣(市、區)。各地根據任務指標,按照高標準農田建設的總體規劃、相關技術規范和導則,因地制宜確定高標準農田建設地塊和內容,于當年4-6月份編制完成項目初步設計方案。
(二)項目實施。縣(市、區)根據市(州)批復的初步設計方案,強化項目建設管理,加快工程建設進度,于當年10月份動工實施當年立項的項目。
(三)項目竣工。次年5月份前完成上年度立項項目建設。6-9月份,按照“縣市自驗、市州驗收、省級抽查”的工作流程,完成項目驗收工作??h(市、區)按照上圖入庫的要求,于12月底前將驗收合格項目的相關數據錄入全國統一的監管系統。
(四)成果運用。省農業農村廳對各地項目建設情況開展日常監督,12月份至下年度2月份,根據年度立項項目的績效評價獎優罰劣,督促各地履行好職責。
四、資金籌措安排
按照“每畝財政資金投入標準不低于2000元”的標準測算,完成2020-2022年全省新增高標準農田1020萬畝的目標,三年共需資金投入204億元,資金主要來源:
(一)中央財政資金。中央財政按照每畝1000元左右的標準補助,三年可爭取中央財政資金102億元(每年34億元)。
(二)省級財政投入。根據2019年5月7日省政府高標準農田建設專題會議要求,在中央下撥農田建設補助資金基礎上,省級財政每畝配套300元,三年共配套省級財政資金30.6億元(每年10.2億元)。
(三)市縣財政投入。市、縣財政按照每畝700元標準配套投入,三年共需71.4億元(每年23.8億元)。市、縣財政資金配套有困難的,通過發行一般債或專項債解決或引導社會資金參與工程建設。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工作責任。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群眾參與”的原則,建立健全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責任制,加強統籌協調,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市(州)要加強項目前期、檢查驗收等工作指導,縣(市、區)政府具體負責項目實施,調動農民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積極性,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高標準農田。省級各部門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切實做好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管理、資金保障、監督檢查等工作。農業農村部門全面履行農田建設集中統一管理職責,財政、發展改革等部門負責落實資金投入,自然資源等部門負責新增耕地核定,水利部門負責水資源利用和管理,人民銀行、銀保監等相關部門負責金融支持,林業、交通運輸、電力等部門做好農田防護林網、田間機耕道路、農田輸變電設施等基礎設施配套工程建設。
(二)加強資金籌措。建立健全農田建設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拓寬資金渠道。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要積極爭取高標準農田建設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向湖北傾斜,省發改委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高標準農田建設投資向湖北傾斜。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研究出臺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指標收益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和專項債償還的具體辦法。優化政策支持,創新建設方式,通過增加市縣財政預算投入、利用地方政府轉貸資金、整合其它涉農資金、有序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支持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提高畝均投入標準。
(三)加強項目建管。建立健全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制度體系,強化項目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嚴格項目建設管理程序,規范項目招投標、工程監理、項目驗收、檔案管理等。加大基層工作人員專業知識培訓力度,加強風險防控,提升行業主管人員的廉潔意識及業務水平,確保工程安全、質量安全、資金安全、建設優良廉潔工程。
(四)加強監督考核。落實市(州)、縣(市、區)政府高標準農田建設的主體責任,將高標準農田建設納入鄉村振興實績考核和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內容。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機制,強化評價結果運用,對完成任務好的地方予以傾斜支持,對未完成任務的進行通報約談,項目未按期實施的,收回財政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