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復(開)工及疫情防控工作,特編制本指南。
一、基本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牢固樹立質量安全發展理念,嚴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在確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嚴密組織分區分級、分類分時、安全有序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復(開)工。復工復產企業要履行疫情防控和質量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各市、州、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要履行復工復產企業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的屬地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履行復工復產企業疫情防控和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切實守住不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不發生內部聚集性感染兩條底線。
二、規范工程項目復(開)工基本流程
(一)實行分區分級、分類分時精準有序復(開)工
1.實行工程項目分區分級復(開)工。根據全省新冠肺炎疫情分析等級評估報告,除武漢市以外,其他地區嚴格實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策略,精心挑選務工人員,錯峰組織房屋市政工程復(開)工。
2.實行工程項目分類分時復(開)工。根據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的企業復工復產通知書,房屋市政工程及其配套的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砂石供應及運輸、裝配式建筑、渣土運輸等行業企業,可安全有序組織復(開)工。
武漢市要提前做好復(開)工的各項準備工作,科學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復(開)工方案,統籌落實項目復(開)工需要的防疫物資和建筑材料、原材料,在防控措施到位、防控責任落實的前提下,在省、市指揮部同意復(開)工后,按程序分類分時有條件的組織復(開)工。
(二)明確項目復(開)工辦理基本流程
為進一步優化復(開)工辦理流程,改常規的復(開)工前線下審批為原則上建設單位自查達到條件后網上承諾備案即可組織復(開)工,各級住建部門要增強服務意識,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1.做好復(開)工準備。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監理、總承包施工等相關企業,在向各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申請復工復產通知書的同時,建立安全生產及疫情防控工作組織機構,明確相應責任,編制項目《項目疫情防控方案》和《項目復(開)工方案》,做好復(開)工需要的人員、設備、物資材料的準備工作。
2.落實復(開)工條件。建設單位牽頭組織項目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小組按照復(開)工基本條件,逐條落實各項工作,并組織總承包企業、監理單位開展項目自查,確保達到復(開)工條件。
3.提交復(開)工備案表。建設單位統一登錄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管理平臺(平臺網址:fwsz.hbcic.net.cn),選擇“工程項目備案”模塊,在線填寫《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復(開)工備案表》,下載打印后,再上傳已簽字蓋章的備案表照片(以下簡稱“備案表”),網上提交當地住建部門。
4.接受報備。各地住建部門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和企業質量安全管理情況,分類精準給予指導。對重大項目或疫情防控高風險項目加強復(開)工前的條件審核把關。武漢市以外的工程項目,原則上當地住建部門網上接受項目提交的“備案表”后,復工項目可以復工生產;新開工項目取得施工許可后可以開工。
5.組織復(開)工。住建部門接受備案資料后,建設單位下載打印帶編碼的《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復(開)工備案表》,連同經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批的企業復工復產通知書,張貼于工程項目場地醒目位置,組織總包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復工,新開工項目組織開工。
6.實施動態監管。住建部門加強對工程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生產條件的核查和事中事后動態檢查監管,發現質量安全生產存在隱患的,及時督促整改落實;發現防疫管控不到位的,立即通報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并配合采取必要處理處置措施。
三、嚴格落實項目復(開)工條件
(一)健全責任機制
1.建立組織機構。建設單位牽頭成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小組,建立覆蓋項目所有參建單位的項目疫情防控體系。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擔任組長和支部書記,項目經理、項目總監擔任副組長,技術負責人、安全總監、施工員等關鍵崗位管理人員擔任組員,并指派專人專職負責施工現場衛生防疫工作,建立與轄區社區、街道(鄉鎮)、衛生健康等部門的信息通報機制,形成部門聯動、群防群控機制。小組成員各司其職,負責組織開展質量安全自查、疫情防控、對接屬地主管部門等工作。具備條件的項目應建立臨時黨支部,成立以黨員為主要力量的防疫突擊隊,協助質量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小組開展工作。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及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不能到崗的,原則上不得復(開)工。
2.明確責任分工。建設單位對疫情防控工作負總責,全面做好工地疫情防控的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全面落實住建和衛生防疫部門的管理要求。不得以工期緊、任務重等理由要求或者變相要求施工單位未經備案、未落實防疫措施擅自復(開)工。
監理單位負責審查相關方案、措施及其可行性、安全性,并檢查督導落實。指導督促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落實落地,發現質量安全事故隱患和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等問題,及時督促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和當地住建部門報告。
施工單位負責建立覆蓋全部專業承包、勞務分包等單位的質量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體系,制定并落實施工現場各項防控方案和措施,負責現場管理人員、務工人員的實名制管理和封閉管理。
分包單位及其他成員單位在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的領導下,配合做好各自施工區域和作業環節的安全管理、疫情防控等工作,并加強單位內部人員管理。
(二)完善施工現場條件
1.實行施工區域全封閉。施工現場設置有連續圍擋,每個項目現場只設置一個人員出入口、一個車輛設備出入口;生活區、辦公區只設置一個出入口,進出口使用期間必須安排人員24小時值守。
2.完成全面消毒。按照當地衛生防疫部門要求,對施工區、生活區、辦公區,重點是工地食堂、宿舍、廁所及人員活動場所進行全面消毒。出入口配備消毒器材,對外來人員、車輛、器材進行必要的消毒。
3.保障物資儲備。配備至少可供現場使用2周的消毒液、口罩、體溫計,以及可能使用的醫用手套、護目鏡、防護服,且物資補充渠道可靠。設置可供人員隔離的房間,配備應急車輛。
4.加強生活保障。建立生活采購渠道,嚴格執行食品采購、加工、儲備等衛生標準。辦公區、宿舍區、施工區人員出入口、衛生間、食堂等設置洗手點,配備洗手液。
5.安全生產條件達標。組織對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等大型機械進行維修保養和運行調試,對深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腳手架、施工臨時用電設施、臨邊防護以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等危險性較大工程的設備安全狀況和現場防護情況進行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安全生產各要素調配到位,危大工程管理到位。
(三)嚴格管控現場人員
1.實行實名登記管理。所有進入施工區、辦公區、生活區的管理人員、務工人員,以及包括保安、保潔、食堂、小賣部等服務人員,全員納入“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管理信息平臺”管理,及時補充完善《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現場人員健康信息表》信息。
2.嚴格落實人員健康篩查。充分利用健康碼、行程碼等信息化手段進行篩查,中風險、低風險地區人員,憑健康碼“綠碼”,在省內安全有序流動。武漢市以及省內其他高風險地區人員,憑健康碼“綠碼”,可與省內流入地采取“點對點”運輸方式安全有序流動。身體健康的人員可以直接上崗,邊工作邊進行不少于14天的體溫監測。不能提供有效證明或存在發熱、干咳、乏力等癥狀的人員,嚴禁進入施工現場。
四、強化施工過程管控
(一)建立疫情日報制度
建立疫情報告的通暢渠道和報告機制,建設單位按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每日定時向主管部門和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疫情防控情況,特殊情況及時報送。
(二)加強施工現場管控
1.實行全封閉管控。施工現場嚴格實施全封閉式管理,逐人逐次登記人員進出時間,記錄每個班組工作部位等關鍵信息。外來人員必須經防控小組同意方可進入現場。盡量減少工地區域人員進出和工地人員與外界接觸。
2.減少人員聚集。控制活動單元人數,分散或視頻方式開展班前教育、技術交底、會議等活動。優化工序銜接,控制施工現場不同作業隊伍人員流動,盡量減少人員聚集。
3.定期清潔消毒。施工現場、辦公生活區域(含工地食堂、宿舍、廁所)及其他人員活動場所,每日進行清潔通風和消毒殺菌。衛生間、淋浴間、排污設施等區域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4.合理安排就餐。工地食堂應當設置洗手設施和配備消毒用品,供就餐人員洗手消毒。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備消毒條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采取分時取餐、分散就餐、錯峰用餐等措施,用餐時避免面對面就坐,不與他人交談。
5.規范垃圾收集處理。加強現場垃圾分類管理,在公共區域設置廢棄口罩專用回收箱,加強垃圾箱清潔保潔,定期進行消毒處理,及時收集并清運。
6. 加強施工質量管理。督促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完善項目質量保障體系,落實質量責任制度,嚴把“到崗履職關、材料檢測關、過程控制關、質量驗收關”,不得放松質量要求、降低質量標準。要重點加強對混凝土、鋼筋等建筑材料質量檢測工作,防止因價格上漲偷工減料、使用不合格材料,切實保證工程質量。
7.重點防范安全事故。督促建設單位切實保障工程項目合理工期安排,重點防范施工單位盲目搶工期帶來的生產安全風險,重點防范項目危大工程不按審批的方案施工等重大、較大事故風險,重點防范事故高發多發領域施工作業“三違”行為,嚴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
(三)嚴格疫情監測處置
1.嚴格監測體溫。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內的所有人員實行每日兩次(上工前、下工后或早晚)體溫測量,自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連續體溫監測不少于14天。
2.及時處置可疑人員。施工現場發現發熱或疑似病例人員,立即采取臨時隔離措施,并馬上向社區、街道或防疫部門報告,根據情況及時采取隔離、核酸檢測診斷或入院治療等有效措施。
五、加強宣傳教育培訓
(一)加強疫情防控宣傳
施工單位要加強防疫宣傳,營造全員參與的氣氛。充分利用工地圍擋廣告牌、公示牌、電子顯示屏等渠道,加強疫情防控的公益宣傳。引導項目人員主動通過政府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動態和防治知識,并認真落實有關防控措施要求,做到防控工作人人參與,層層負責,嚴守紀律紅線,“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二)加強個人防護教育
將疫情防控宣傳教育納入企業、項目和班組三級教育范圍,經常宣傳疫情防控政策和個人防護常識,讓員工掌握正確佩戴口罩、清潔消毒、日常防護等知識,養成勤洗手、戴口罩、不隨地吐痰等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嚴格開展上崗前疫情防范、質量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各項要求落實到每一名員工、每一個崗位。
六、加強值班值守和應急處置
(一)加強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
各地要加強應急值守,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確保通信暢通、在崗在位。各級住建部門要向社會公布值班電話,及時接收、轉達和處置項目報告的質量安全生產及疫情防控情況,規范信息登記統計臺賬,并按照省住建廳《關于做好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鄂建辦〔2020〕10號)文件要求,認真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二)強化應急處置工作
各地要制定質量安全事故處置和突發疫情事件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強化應急演練,加強與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疫情防控機構的密切聯系,時刻保持應急狀態。發現有疑似或確診為新冠肺炎感染者,現場要立即按防控要求妥善處置相關人員,并按照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原則,采取應急措施:一是立即停工,做好現場人員的情緒控制和心理輔導,防止發生群體事件;二是封閉施工現場以及員工宿舍等生活場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防止進一步擴散;三是及時排查密切接觸者,做好隔離工作;四是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對其活動場所及使用物品進行消毒。
聯 系 人: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蔡濟
聯系電話:13797231685
聯 系 人:省建設信息中心 董瓊琳
聯系電話:18607194177 郵箱:2482578@qq.com
聯 系 人:省建設信息中心 楊威
聯系電話:18607191065 郵箱:297108851@qq.com
附件:1. 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復(開)工備案表
2.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現場人員健康信息表
3.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項目復(開)工流程圖
4.省住建廳房屋市政工程項目復(開)工服務組分組人員名單
附件1
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復(開)工備案表
工程名稱 | 工程所在地 | |||||
工程類別 | □重點民生保障工程 □一般工程 | |||||
擬復(開)工時間 | 2020年月日 | 工程進度 | □復工 □新開工 | |||
建設單位 | 現場負責人 | 電話 | ||||
施工單位 | 項目經理 | 電話 | ||||
監理單位 | 項目總監 | 電話 | ||||
項目 自檢 情況 | 相關條件: 一、安全生產及疫情防控體系 □成立由建設單位牽頭的項目疫情防控體系,設立專人專崗。 項目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小組成員: 組 長: 單位及職務: 聯系電話: 副組長: 單位及職務: 聯系電話: 副組長: 單位及職務: 聯系電話: 專職人員: 單位及職務: 聯系電話: 二、專項方案制定 □復(開)工方案已制定。 □項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制定。 三、防疫防控措施 □人員管控到位。項目所有人員均已登記信息并建立臺賬,均有健康證明或健康碼,且無發熱、咳嗽等癥狀。現場現有管理人員 人,勞務人員 人,均已納入《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管理信息平臺》。 □防疫物品落實到位。已準備足夠兩周使用的衛生防疫用品和可能使用的醫護用品。物質補充渠道暢通可靠。儲備物質清單如下: 醫用口罩: 個,測溫計: 個,消毒液: 升,防護服: 套, 醫用手套: 副,護目鏡: 個,應急保障車輛: 輛 □工地實行封閉式管理。進出口全天有人值守,人員進出測溫制度已落實。 □生活、辦公、作業區已完成清潔消毒。 □人員生活保障到位,與當地醫療機構已建立聯系。 四、項目安全生產條件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健全。 □臨時用電滿足施工、生活要求。 □安全防護措施滿足施工要求。 □起重設備、施工機具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施工現場危大工程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無此項 經自查,項目已經滿足復(開)工條件
檢查人員: 總承包企業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 |||||
總承包企業單位 復查意見 | □符合,具備復(開)工條件。 □整改合格,具備復(開)工條件。
檢查人員: 主管領導: 年 月 日 | |||||
監理單位 復核意見 | □符合,具備復(開)工條件。 □整改合格,具備復(開)工條件。
檢查人員: 項目總監: 年 月 日 | |||||
建設單位 審核意見 | □符合,具備復(開)工條件。 □整改合格,具備復(開)工條件。
檢查人員: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 |||||
項目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承諾 | 本項目鄭重承諾:嚴格按照省指揮部批準同意印發的《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項目復(開)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切實承擔本項目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各級政府關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本項目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及時上報各類信息和臺帳。上述報備資料真實可靠,如弄虛作假,愿承擔相應后果。 承諾人簽字: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 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 | |||||
住建部門 受理意見 | □受理 組織復(開)工 □不受理,退回。 不受理原因:
| |||||
附件2
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現場進場人員健康情況信息表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
身份證號 | 聯系電話 | |||||
家庭住址 | ||||||
到工地時間 | 體溫 | |||||
工種 (職務) | 工作單位(班組) | |||||
途經地 (含中轉地) | ||||||
健康狀態 | 本人健康情況 □健康 □發熱 □已治愈 □其他 | |||||
是否有健康碼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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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健康碼 □紅碼 □黃碼 □綠碼 | ||||||
14天內是否接觸過疑似或確診人員 □是 □否 | ||||||
親屬是否有確診患者 □是 □否 | ||||||
本人鄭重承諾,上述信息是我本人填寫,本人對信息內容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因信息填報不實導致相關后果的,本人愿承擔相應責任。 承諾人簽字:
| ||||||
注:現場人員每人一表,如實登記,由施工單位保存備查。
附件3
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項目復(開)工流程圖

附件4
省住建廳房屋市政工程項目復(開)工服務組
分組人員名單
為加強指導、主動服務,安全有序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復(開)工,省廳成立三個房屋市政工程項目復(開)工服務組,精準對接各地指導組織復(開)工,分組人員名單如下:
序號 | 組別 | 姓名 | 單位 | 職務 | 聯系電話 |
1 | 鄂西北服務組 (服務十堰、襄陽、隨州、孝感、神農架林區) | 鄒 江 | 省建設信息中心 | 主任 | 18008631166 |
董文斌 | 省質安總站 | 副站長 | 15871815920 | ||
石世華 | 省質安總站 | 安全科科長 | 13971497056 | ||
楊 威 | 管理平臺維護公司 | 維護員 | 18607191065 | ||
2 | 鄂西南服務組(服務恩施、宜昌、荊州、荊門、仙桃、天門、潛江) | 王志勇 | 廳質安處 | 二級調研員 (負責人) | 13397190518 |
周 偉 | 省質安總站 | 副站長 | 13886039890 | ||
陳 波 | 省建設信息中心 | 副主任 | 13006345023 | ||
何于華 | 管理平臺維護公司 | 維護員 | 13986107750 | ||
3 | 鄂東南服務組(服務武漢、黃岡、黃石、鄂州、咸寧) | 楊碧華 | 省質安總站 | 副站長 (負責人) | 13907113482 |
帥元新 | 廳質安處 | 副處長 | 18627748777 | ||
羅時皓 | 省建設信息中心 | 副科長 | 15827607805 | ||
盛 玲 | 管理平臺維護公司 | 維護員 | 18086406625 |
